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区局党委2021年9月23日讨论,经市局批复(沪税任〔2021〕173号),决定:
刘海戎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
免去刘海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区局党委2021年9月23日讨论,经市局批复(沪税任〔2021〕173号),决定:
刘海戎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
免去刘海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