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3年4月18日研究,决定:
免去沈梅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丁月新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陆毅铭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施聪祥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谢建鸿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郑德祥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汪海雄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九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