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3年8月9日研究,决定:
戴海涛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赵富忠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
陈明芳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所长;
薛寅翼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所长;
应春萍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所长;
胡丹丹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所长;
赵鹏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十一税务所所长。
免去戴海涛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赵富忠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明芳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薛寅翼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应春萍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二十一税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胡丹丹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赵鹏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