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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崇明明之助老服务社等5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7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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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国税崇发〔2016〕23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崇明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12-03
索引号:SY7294583150201600076
主题分类: 税收征管信息

名称: 关于认定上海崇明明之助老服务社等5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县税务局各科室、各税务所,县财政局各科室: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4〕72号)、《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崇明明之助老服务社等5家单位获得崇明县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县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崇明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 14 日

附件

 

 

 

 

 

 

崇明县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税务登记号码

申请免税资格期间

备注

 

1

上海崇明明之助老服务社

52310230084062486D

2013-12-01-2017-12-31

初审

 

2

上海市崇明新华癌症转化研究所

5231023058211236X5

2012-02-01-2016-12-31

初审

 

3

崇明县堡镇老年协会

52310230501190906M

2016-03-01-2020-12-31

初审

 

4

上海市崇明县医学会

51310230501189905U

2015-09-01-2019-12-31

初审

 

5

上海崇明月亮湖老年公寓

5231023007295089XY

2013-07-01-2017-12-31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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