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
崇明区201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类纳税人名单
为激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的相关要求,经评定,下列纳税人为崇明区201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类纳税人,现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