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上海燕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御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苇栗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昶首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2022年7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沪税崇十六 税通 〔2022〕 1116 号
上海燕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230MA1JU2JY4D):
事由: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存在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涉及异常项目1项/次,发票47份,发票金额4,542,998.81元,详情见《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事项)清册》、《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若涉及发票的提供此清册)。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沪税崇十六 税通 〔2022〕 1118 号
上海御神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230MA1JU0CM6R):
事由: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存在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涉及异常项目1项/次,发票46份,发票金额4,522,665.99元,详情见《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事项)清册》、《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若涉及发票的提供此清册)。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沪税崇十六 税通 〔2022〕 1120 号
上海苇栗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230MA1JU0EM9E):
事由: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存在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涉及异常项目1项/次,发票41份,发票金额3,994,639.64元,详情见《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事项)清册》、《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若涉及发票的提供此清册)。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沪税崇十六 税通 〔2022〕 1121 号
上海昶首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230MA1JU5FC7Q):
事由: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经税务机关数据分析比对,近期你单位存在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涉及异常项目1项/次,发票48份,发票金额4,634,625.98元,详情见《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事项)清册》、《企业所得税异常情况(发票)清册》(若涉及发票的提供此清册)。请你单位及时自查核实,核实结果请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