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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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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7294583150202100005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0号,邮编:202150,电话:021-69613647,电子邮箱:cmsw_zfxxysq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本机关认真贯彻《条例》精神,积极落实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及上级机关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托崇明税务子网页及时更新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0年,本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领导简介、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税收征管信息、政府采购及其他。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公告屏、流媒体宣传屏等设施做好相关信息的对外宣传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依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出具答复文书。2020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1件,不予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从申请渠道来看,均为网络申请;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是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及企业纳税信息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体系,有效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报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准确、及时。二是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检查制度、监督制度和会商制度,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确保内容完整、发布及时、范围明确。

  (四)平台建设

  1.崇明税务网页。崇明税务网页作为区局服务纳税人的重要窗口,在及时做好专栏相关内容更新和维护的同时,按照市局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调整主动公开内容,逐步提升网页公开成效。2020年,通过崇明税务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

  2. 税企互动平台。利用互动平台做好信息推送工作,采用全面推送与定向推送相结合方式,2020年推送总数达1033501户次。

  3.“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12366青年干部实习基地,充实12366纳税服务接线人员。统一受理纳税人的咨询和投诉,力争准确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处理纳税人的呼声和需求。不断深化区局“12366”服务热线功能,完善远程坐席工作制度,提升咨询服务水平,扎实推进“12366”服务热线远程咨询服务功能,2020年,共接受电话咨询199593人次。

  4.办税服务厅。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的公告栏、公告屏、宣传资料架等公开载体,向纳税人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增设自助办税终端,派专人现场推广并辅导网上办税操作,全面提升网上办税服务厅使用率,切实方便纳税人。

  5. 纳税人学堂。本机关纳税人学堂以面授、函授、网络教学的方式,组织举办纳税人学堂教学活动。今年疫情期间,主要采取网上授课方式,根据纳税人需求和税收政策变化制订教学计划和内容,有针对性的实施教学。教学的基本内容为税收法律法规、涉税事项办理、纳税服务辅导、涉税风险提醒、政策疑点难点讲解等。

  6. 公共查阅点。本机关设置公共查阅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7. 税收宣传活动。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特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化、内容多元化的宣传活动,促进税企沟通、凝聚社会合力。2020年,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形成“微课+云课+网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组合拳”,以形式多样的线上课程为重点,兼顾实地宣传和点对点调研,带动税收宣传工作全局。同时,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回应企业合理诉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五)监督保障

  本机关进一步提升绩效考评力度,建立涉税舆情监测、推送、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回应反馈、监督考评等制度,落实涉税负面舆情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分值权重,对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84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8

  452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1

  1352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2477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在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上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发布的多样性和新颖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本机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崇明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5篇,实现指尖上的税法宣传,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同时加强与报刊、电视等媒体的沟通联系,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等平台的宣传作用。

  接下来,本机关将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内容,努力探索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新载体,积极提升税务部门的公信力,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透明、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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