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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学”提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7-08-1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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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区税务局党组根据总局及市局要求,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强化学习意识,准确把握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实质,开展系列学习。一是党组成员带头学。党组主要领导作为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8月8日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准确理解把握《条例》基本内涵及精神实质;二是中心组专题学。 8月10日区局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文,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代表区局党组作了《加强学习提升站位深入推进区局的巡察工作》的报告,对前期区局的巡察工作进行回顾分析,并对下阶段的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三是党支部铺开学。区局下发学习通知,要求《条例》学习在基层支部全面铺开,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修改《条例》的重大意义及基本涵义,各支部将学习情况于8月14日上报区局监察室;四是网络平台广泛学。充分利用区局内门户网络平台广泛学习宣传《条例》新精神新要求,使《条例》知晓率达100%,为基层巡察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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