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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线面”结合——崇明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积极推进两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10-0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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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扛牢纪检专责监督职责,健全“点、线、面”自查工作机制,根据市局党委纪检组下发的《关于在本市税务系统开展<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税务系统公务接待正面清单>落实情况自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及监督检查。

  “面”上发力,巩固从严氛围。纪检组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在面上持续发力,推动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加强组织领导。区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次自查,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今年审计、巡察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一并开展自查及监督检查。迅速部署安排。纪检组召开组内会议,按照部门职能、条线权限对税务总局党委出台的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5项负面清单、公务接待8项正面清单进行责任划分,确保此次自查工作责任到岗、压力到人。及时通知到位。及时下发了通知及两个清单自查任务分解表,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对照两个清单的要求,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

  “线”上牵引,自查紧抓落实。各党支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照自查任务分解表全面开展自查,把自查“规定动作”执行到位。坚持党建引领。各党支部通过支部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传达学习《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税务系统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面清单(试行)>和<税务系统公务接待正面清单(试行)>的通知》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对照检查。强化职能担当。各相关科室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工作权限,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任务分解表》及《税务系统公务接待正面清单(试行)》进行对照检查。深化整治成效。在两个清单对照自查过程中,结合今年以来审计、巡视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点”上整合,强化监督检查。9月22日至23日,纪检组围绕《负面清单》中第三类、第五类、第十一类、第十四类等内容,对办公室、财务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组织人事科等职能部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自身开展自查,对党支部开展随机抽查,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坚决纠“四风”“刹歪风”“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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