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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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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383640202300020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发布了全国统一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原有的6个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减少至1个,即“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同时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由15种减少至12种,并调整优化部分文书内容。

  长宁区税务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区局现有1个行政许可事项,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该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已进驻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实现“一网通办”。该许可事项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

  2023年,区局收到行政许可申请260件,受理260件,批准254件,不予批准6件,不存在未受理的情况。

  从办理方式来看,网上受理207件,均为全程网上办;行政服务中心受理24件,均为新办企业申请;税务大厅受理29件。

  从办结时限来看,当场办结196件,按期办结260件,不存在超期办结的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针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中涉及的最高开票限额100万元及以上纳税人进行事前实地查验的执法环节,区局货物和劳务税科、法制科对税源管理所实地查验工作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包括派发、调查和归档各环节。重点关注税源管理所实地查验流程、材料审核、约谈企业负责人内容以及执法记录仪拍摄等是否符合规定,实地查验材料整理归档是否符合规定,资料保存是否完整等。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内控举措,防范税务人员内部风险。2023年我局未发生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举报、投诉事项;我局内控监督系统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加强监督,2023年未发现相关违规违纪行为。

  四、改革创新情况

  区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审批的权限、程序、环节、条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市税务局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特别是通过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区局行政许可事项可全程在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节约了纳税人往返实体办税大厅所花费的时间。

  五、监督制约情况

  区局已通过对外网站对行政许可相关实施主体、依据、流程、条件、期限、办理资料、收费标准、表证单书、咨询投诉方式、注意事项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完善。此外,在每年政务服务“好差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情况、各级各类监督检查、企业群众投诉举报中都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作为重要监督检查内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税务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项行政许可事项被调整取消,现有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在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方面也不断完善,仍存在审批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监督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下一步需要改进的措施有:

  (一)改进风险管理方式,加强事后管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差异化风险应对措施,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运用于高风险纳税人,加强税务行政许可事后管理。

  (二)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通过对现有企业征管信息、网上申报信息的整合,减少流转环节、缩短滞留时间、压缩审批事项的时限,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办理时限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三)加强内部宣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做好税务行政许可知识的内部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拓宽税务人员的视野,提高其对行政许可法的执行力和应用能力,提高其税务执法行为水平和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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