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稽查局

本站热词:
导航

2010年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21 10:36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税务"网站(网址为shanghai.chinatax.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邮编:200011,电话:63689900,电子邮箱:bgs@shuiwujcj.com)。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税务”网站(网址为shanghai.chinatax.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邮编:200011,电话:63689900,电子邮箱:bgs@shuiwujcj.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0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切实从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发挥政务公开在加强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一)全面强化组织保障。分局形成自上而下、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由分局主要领导分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人、财、物保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具体推进、协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科室、税务所配合做好协同工作,切实从组织机制入手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分局在办公楼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和查阅点,并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分局以“上海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为依托,梳理分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及时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工作指引以及机构设置等信息的对外公布工作。

  (三)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联系工作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未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公开情况。公布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以及机构领导等信息,包括《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机构概况》、《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机构领导》、《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

  2.执法告知情况。在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过程中,分局检查人员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分局以政府信息公开专页为依托,及时发布更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强化信息公开、互动服务等功能。

  2.咨询热线及公共查阅点。通过咨询热线及公共查阅点为政府信息查询提供接待平台,2010年分局接听咨询电话4次,未收到政府信息查询申请。

  3.税收宣传月。2010年4月分局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召开了税企座谈会。分局邀请了五家金融企业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召开税法宣传暨查后服务座谈会。会上围绕金融企业在税收上的热点、难点和容易发生的涉税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交流与互动,就如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严格规范执法等问题广泛征求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交流、沟通,企业对税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税务机关了解了企业的诉求和心声。借助这些大型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放大效应,对构建更加和谐的征纳关系、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分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分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次,均为接听咨询电话。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4518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规范执法,提高行政透明度,积极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税收中心工作的作用。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分局2010年度的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0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4518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