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税务所:
张琳琳等 3 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18年12月25日讨论,决定:
张琳琳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沈金弟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
鉴学伟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所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2018年12月26日
各科室、各税务所:
张琳琳等 3 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18年12月25日讨论,决定:
张琳琳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沈金弟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
鉴学伟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所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