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19-11-25 20:09
留言標題:印花稅納稅基數怎樣確認?
留言內容:技術合同中,甲乙雙方,是哪方繳納印花稅,有沒有具體的條例?
2019年甲乙丙三方發生如下業務:
舉例1:
甲方是收入方,乙方是成本方,涉及合同金額100萬。
舉例2:
甲方成本方,丙方收入方,涉及合同金額30萬。
那麼,甲、乙、丙繳納印花稅的基數格式多少?分別繳納多少印花稅?
答覆時間:2019-11-27 10:16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以上回復內容僅供參考,涉及實際操作問題以主管稅務機關的判定為準。
感謝您的諮詢!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繫上海稅務12366或主管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