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3-12-08 16:16
留言標題:組織體育比賽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
留言內容:我單位組織體育比賽收取的報名費等收入,應當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
答覆內容:2023-12-11 09:41
答覆內容: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一般納稅人發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
3.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
體育服務,是指組織舉辦體育比賽、體育表演、體育活動,以及提供體育訓練、體育指導、體育管理的業務活動。
因此,一般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按照6%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或是選擇簡易計稅,以收取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此外,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于2027年12月31日前減按1%徵收增值稅。
以上回復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