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4-11-19 15:50
留言標題: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留言內容:2024年12月1日後,如何取得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答覆時間:2024-11-20 09:27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民航旅客運輸服務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號)四、旅客在所購機票所有行程結束後,可通過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的官網、移動客戶端、服務電話等渠道取得電子行程單。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根據旅客提供的購買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行程資訊等如實開具電子行程單,並通過官網、移動客戶端下載或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將電子行程單交付給旅客。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