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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更正申報

發佈時間:2026-03-3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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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6-03-25

  留言標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更正申報

  留言內容:請問我公司已經完成企業所得稅2025年度匯算清繳,發現申報有誤,可以更正申報嗎?會加收滯納金嗎?

 

  答覆時間:2026-03-31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關於2025年度本市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提示》五、提示關注事項……(七)更正申報

  匯算清繳期內,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

  匯算清繳期後,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申報,需要補繳稅款的,自匯算清繳期後起按日加收滯納金。……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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