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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交易

發佈時間:2026-05-1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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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6-05-09

  留言標題:二手交易

  留言內容:請問在二手平臺上賣掉自己用舊的手機、看完的舊書,需要交增值稅嗎?

 

  答覆時間:2026-05-14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一號)規定:“第二十四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

  (三)古舊圖書,自然人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

  第三十八條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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