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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資産進項稅額抵扣

發佈時間:2026-08-1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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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6-08-10

  留言標題:長期資産進項稅額抵扣

  留言內容:請問2026年開始施行的長期資産進項稅額抵扣政策,該政策中所指的長期資産如何確定?具體包括哪些?

 

  答覆時間:2026-08-12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按照《長期資産進項稅額抵扣暫行辦法》(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6年第15號發佈,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暫行辦法》中所稱的長期資産,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明確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和不動産。

  其中,固定資産,包括構成其實體的配套設備、工具、器具等。無形資産,包括構成其核心價值和權利基礎的相關法律權利和知識成果。不動産,包括構成其實體的建築裝飾材料、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燃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光伏發電、智慧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等。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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