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滬稅崇任〔2021〕31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崇明區稅務局
發文日期:2021-09-30
各科室(局)、各稅務所:
高富豪等同志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局黨委2021年9月29日討論,決定:
高富豪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崇明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副所長;
施嘉怡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崇明區稅務局第二稅務所副所長;
吳海燕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崇明區稅務局第四稅務所副所長。
以上同志任職時間自試用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崇明區稅務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