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點普法內容及責任部門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習近平關於依規治黨論述摘編》《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問答》(法制科)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辦公室、法制科)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辦公室、法制科)
(四)黨章及各黨內法規(黨建工作科)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各業務科室)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各業務科室)
二、重點普法對象
對照相關法律法規適用對象,包括稅務系統領導幹部及一般稅務人員、稅收行政執法工作中涉及的執法對象服務對象、管理對象及人民群眾。
三、主要普法方式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長寧區委依法治區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規範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原則,推動長寧稅務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縱深推進。
(一)落實普法責任,科學籌劃部署年度工作。同時,立足部門職能和行業特點,結合普法重要節點,積極承擔面向社會公眾的普法責任,積極開展以案釋法,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執法、管理、服務各環節、全過程;
(二)認真做好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組織開展本單位國家工作人員日常學法工作;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為抓手,做好中期評估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推進“八五”普法規劃進一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