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稅務所:
經區局黨委2019年4月8日討論,決定:
馬娟任紀檢組副組長(副科長級);
畢懷任機關黨委(黨建工作科)副科長。
免去馬娟的納稅服務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畢懷的第十七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
2019年4月10日
各科室(局)、各稅務所:
經區局黨委2019年4月8日討論,決定:
馬娟任紀檢組副組長(副科長級);
畢懷任機關黨委(黨建工作科)副科長。
免去馬娟的納稅服務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畢懷的第十七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