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為貫徹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落實兩個減負、優化納稅服務”的工作要求,我局決定推行電子申報企業電子簽名、電子印章(以下簡稱“電子簽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電子簽名,是指納稅人在網上電子申報時,填寫完畢納稅申報表、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附列資料後,通過電腦技術手段在電子報表下方出現128位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簽名串。電子印章是考慮到納稅人的習慣做法,納稅人申報時在電子報表下方可加電子印章。
申請電子簽名的,可以繼續使用納稅人已有的32K CA證書,不需支付任何費用;申請電子印章的,需去上海市數字證書認證中心掃描公章,而且要求CA證書U棒容量必須是64K。若屬使用32K
CA證書用戶必須至上海市數字證書認證中心購買64K CA證書(費用約80元,地址:北京西路1318號)。電子簽名與電子印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推行電子簽名後,每月申報時由系統自動生成電子簽名。納稅人填寫申報表及相關的附表時需將CA證書插入,保存報表時在電子報表的下方將出現電子簽名,納稅人可對保存的報表多次修改,系統每次生成不同的電子簽名串。
納稅人應妥善保存包含電子簽名的電子申報表,保存形式為電子文檔或紙質列印;納稅人對申報表進行電子簽名加密上傳的申報數據將等同於報送的紙質申報表。
即日起請電子申報納稅人通過上海財稅網、上海財稅奉賢子網站、電子申報網站、各所稅企郵箱下載或到主管稅務所領取《申請電子簽名和電子印章確認書》,並按要求填寫完整加蓋公章後於
特此通知
附件:申請電子簽名和電子印章確認書
上海市奉賢區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奉賢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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