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日期:2021-09-25
信件標題:***偷稅不開發票(局長信箱)
信件內容:本人反映,本人9/17在***訂酒店一晚,後再平臺提交開票資料,並電話告知***開票資料,到今天8天扔你不開具發票,導致不能報銷 本人認為,對於這種不負責任沒有擔當的平臺高於嚴懲 本人要求,退還雙倍住宿費,並賠償2000元誤工費和電話費,謝謝
發佈日期:2021-10-09
回復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
回復內容:***同志:您來信(來訪)反映的事項應當按照《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規定的法定程式辦理。根據《信訪條例》和國家信訪局《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的規定,本機關將按照相關法定程式處理您反映的事項。您可以登錄http://xfb.sh.gov.cn查詢具體辦理情況。(如需查詢處理情況,聯繫電話:021-***)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