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4-01-08 15:56
留言標題:自行建造不動産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留言內容:企業自行建造職工宿舍樓,地上建築物為職工宿舍,地下為存貨倉庫,請問上述不動産進項稅額是否可以全額抵扣?
答覆時間:2024-01-11 13:23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已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財稅〔2016〕36號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産和不動産。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動産,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産)、不動産。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以上回復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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