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自行建造不動産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發佈時間:2024-01-11 13:23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留言時間:2024-01-08 15:56

  留言標題:自行建造不動産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留言內容:企業自行建造職工宿舍樓,地上建築物為職工宿舍,地下為存貨倉庫,請問上述不動産進項稅額是否可以全額抵扣?

 

  答覆時間:2024-01-11 13:23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已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財稅〔2016〕36號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産和不動産。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動産,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産)、不動産。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以上回復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