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5-09-24
留言標題:用人單位社保繳費基數調整補差
留言內容:請問本市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公佈後,用人單位應當如何辦理繳費基數調整補差?
答覆時間:2025-09-26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
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2025年10月起,用人單位可通過社保費管理客戶端或電子稅務局辦理繳費基數調整補差。為確保參保人員的社保權益,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因基數調整産生的社保費補差部分,應在2025年 10月底前繳納,期間免收滯納金。
【社保費管理客戶端操作路徑】
第一步:登錄後進入【社保費申報】—【日常申報】模組;
第二步 :【費款所屬期】選擇2025年7月、2025年8月,勾選調整補差數據並進行申報;
第三步:申報後點擊進入繳費模組的【費款繳納】功能,點擊【繳費】;
第四步:勾選應繳費款,點擊【立即繳費】,確認扣費險種、金額是否正確後完成繳費。
【電子稅務局端操作路徑】
第一步:登錄後點擊【我要辦稅】,點選【社保業務】,點擊【單位社保費申報】;
第二步 :【費款所屬期】選擇2025年7月、2025年8月,勾選調整補差數據並進行申報;
第三步:申報後自動跳轉繳費界面,完成繳費即可。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