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6-06-30
留言標題: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合同編號不一致
留言內容:請問我在個稅App中填寫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時,提示“貸款合同編號不一致”,應該怎麼處理?
答覆時間:2026-06-30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導致這種情況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原因一、2026年度貸款合同編號填寫錯誤。您可以檢查本年度填報的合同編號是否存在錯別字、遺漏、空格、中英文括弧格式、短橫線等符號格式錯誤,若填寫有誤,請及時進行修改,確保填寫的合同編號準確無誤;
原因二、以往年度的貸款合同編號填寫錯誤。若2026年度貸款合同編號填寫無誤,建議您依次檢查以往年度已採集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件扣除資訊;
原因三、住房貸款合同發生變化。若2026年度住房貸款資訊存在以下變化:
1.存量住房貸款置換導致貸款合同變化;
2.同一住房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
3.同一住房商業貸款轉為組合貸款;
您可在填報2026年度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時點擊頁面下方的“證明材料”,貸款合同是否發生變化選擇“是”,然後選擇正確的“變更類型”,最後上傳“證明材料”;
原因四、填寫的是不同套住房。根據政策規定,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如您名下有多套享受首套房貸款利率的住房,也只能保留其中一套住房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需作廢其他套住房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如作廢、修改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影響到年度匯算結果,請您及時辦理或更正相應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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