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區

本站熱詞:

【漲知識】Yes or No?快來了解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相關稅收知識!

發佈時間:2025-05-21 10:22
字號: [ ] [ ] [ ]
列印本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本辦法所稱協定待遇,是指按照協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按照國內稅收法律規定應當履行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

  稅收協定像是國際稅務舞臺上的“通行證”,不僅促進了國際經濟合作與交流,而且為符合條件的非居民納稅人開闢了享受減免稅、避免雙重徵稅的綠色通道。申稅小微收集了一些非居民納稅人關於享受協定待遇的説法,快來看看誰説得對,誰説得錯。

  情形一:

  非居民納稅人小李:非居民納稅人需要先去電子稅務局備案,之後才能享受協定待遇。

  答:這種説法是錯誤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第三條規定, 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採取“自行判斷、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辦理。非居民納稅人自行判斷符合享受協定待遇條件的,可在納稅申報時,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申報時,自行享受協定待遇,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並接受稅務機關後續管理。

  情形二:

  非居民納稅人老趙:無論是自行申報,還是扣繳義務人申報,我都需要報送《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資訊報告表》。

  答:這種説法是正確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第五條規定,非居民納稅人自行申報的,自行判斷符合享受協定待遇條件且需要享受協定待遇,應在申報時報送《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資訊報告表》,並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根據第六條規定,在源泉扣繳和指定扣繳情況下,非居民納稅人自行判斷符合享受協定待遇條件且需要享受協定待遇的,應當如實填寫《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資訊報告表》,主動提交給扣繳義務人,並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扣繳義務人收到《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資訊報告表》後,確認非居民納稅人填報資訊完整的,依國內稅收法律規定和協定規定扣繳,並如實將《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資訊報告表》作為扣繳申報的附表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非居民納稅人未主動提交《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資訊報告表》給扣繳義務人或填報資訊不完整的,扣繳義務人依國內稅收法律規定扣繳。

  情形三:

  非居民納稅人小陳:申請協定待遇的有關資料必須是原件,複印件是不行的,我上次準備了好久。

  答:這種説法是錯誤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第十四條規定,非居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資料複印件,但是應當在複印件上標注原件存放處,加蓋報告責任人印章或簽章。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驗原件的,應報驗原件。

  情形四:

  非居民納稅人小陳:我在申請協定待遇時提交的外文資料,是需要將其翻譯成中文文本,一併提交上去的。

  答:這種説法是正確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第十四條規定,本辦法規定的資料原件為外文文本的,按照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時,應當附送中文譯本,並對中文譯本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情形五:

  非居民企業財務小孫:我企業已按國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稅款,但後面發現可以享受稅收協定待遇,這種情況無法申請退稅。

  答:這種説法是錯誤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第十條規定,非居民納稅人可享受但未享受協定待遇而多繳稅款的,可在稅收徵管法規定期限內自行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稅款,同時提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主管稅務機關自接到非居民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退還多繳稅款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對符合享受協定待遇條件的多繳稅款辦理退還手續。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