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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問題

發佈時間:2019-08-0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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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最近看過《獅子王》這部熱映影片的一定對辛巴重回“榮耀大地”王者之路的經歷所感動,人生難免有失意和不幸,但是只要懷揣著信念、扛起責任終究會實現屬於自己的輝煌。今天小編就給大家鋪設一條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方面的道路,希望符合條件的小夥伴在自己的“王國”中再塑榮耀與輝煌哦!

  哪些企業可以走這條“道路”呢?

  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請問我企業正走在這條路上,能遇到哪些優惠的“小夥伴”呢?

  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上海市為780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那企業準備什麼材料才能在這條路上“通行”呢?

  一、享受招用重點群體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持下列材料向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遞交申請:

  1.招用人員持有的《就業創業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不需提供)。

  2.企業與招用重點群體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企業依法為重點群體繳納的社會保險記錄。通過內部資訊共用、數據比對等方式審核的地方,可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繳納社會保險記錄。

  二、企業招用重點群體享受本項優惠的,由企業留存以下材料備查:

  1.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創業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

  2.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證明》。

  3.《重點群體人員本年度實際工作時間表》

  什麼樣的我可以在這條路上創造自己的“王國”呢?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

  上述人員都包括哪些“小獅子”呢?

  1.納入全國扶貧開發資訊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3.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4.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那麼在這條路上“單打獨鬥”的我又可以遇到什麼樣的“丁滿”和“彭彭”呢?

  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最高可上浮20%(上海市為14400元),在年度減免稅限額內,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我自己需要準備些什麼樣的“武器”才能通行呢?

  一、享受招用重點群體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個體經營納稅人,持下列材料向創業地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遞交申請:

  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可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下同)、個體工商戶登記執照(未完成“兩證整合”的還須持《稅務登記證》)。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從事個體經營的,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時享受優惠。

  二、從事個體經營重點群體享受本項優惠的,由企業留存以下材料備查:

  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享受本項稅收優惠的,由其留存《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備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無需留存資料備查。

  那這條路我之前就在走了或者正在走,還能遇上這些優惠嗎?

  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納稅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規定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2.以前年度已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滿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3.以前年度享受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可按本通知規定享受優惠至3年期滿。

  路上難免磕磕絆絆,那麼我們企業與個人需要分別注意些什麼呢?

  路上的企業和“小獅子”們請注意:

  1.企業是指屬於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

  2.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與核算的減免稅總額比較,以孰小原則為限。納稅年度終了,如果實際減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的減免稅總額,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以差額部分扣減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後年度扣減。

  若為個體經營納稅人則:納稅人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與核算的減免稅限額比較,以孰小原則為限3.享受優惠政策當年,重點群體人員工作不滿1年的,應當以實際月數換算其減免稅總額。

  減免稅總額=∑每名重點群體人員本年度在本企業工作月數÷12×具體定額標準

  若為個體經營納稅人則: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的,應當以實際月數換算其減免稅限額。

  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

  4.第2年及以後年度當年新招用人員、原招用人員及其工作時間按上述程式和辦法執行。計算每名重點群體人員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

  5.企業招用就業人員既可以適用本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又可以適用其他扶持就業專項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復享受。(我們鋪設的道路千千萬,大家可以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路哦)

  文件依據:

  1.財稅〔2019〕2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10號:《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教育部關於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操作問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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