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
一、業務前提 境內機構和個人(以下稱備案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和《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號)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備案。 二、功能路徑 【我要辦稅】-【證明開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三、稅務備案流程 (一) 登錄新電子稅局後,點擊【我要辦稅】-【證明開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功能功能表。 (二) 新增備案 (1)進入功能後,點擊“新增備案”按鈕; (2)選擇需要進行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的合同;無合同的情況下可以點擊“新增合同”按鈕,進行合同新增; (3)選擇合同後,點擊“確定”進入備案資訊填寫,資訊填寫完整後,點擊“下一步”; (4)上傳附送資料後,點擊“下一步”; (5)進入表單預覽,點擊“提交”; (6)提交成功。 (三)查詢備案資訊 根據納稅人查詢條件,可點擊“查詢”已備案資訊。 (四)更正備案資訊 (1)選擇需要更正的已備案記錄,點擊“變更”,填報操作參考新增備案; (2)更正成功。 (3)對於已備案但無備案表編號的歷史備案數據,不允許修改,只能作廢。點擊修改備案時彈出提示“當前歷史(未與外匯局交互)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資訊,不支援修改;如要修改,可作廢後重新備案”。 (五)作廢備案資訊。 (1)選擇需要作廢的已備案記錄,點擊“作廢”; (2)作廢成功。 (3)當已備案記錄的支付狀態為“已支付”時,不允許作廢。點擊作廢備案資訊時彈出提示“請確認是否實際支付,此備案表狀態為‘已支付’,不可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