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人員補發工資個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申報流程
第一步:人員資訊設置
1.登錄扣繳端→進入【人員資訊採集】。
2.搜尋離職員工(找不到點【更多操作】→【顯示離職人員】)。
3.編輯【任職受雇從業資訊】,確認離職日期、是否離職後補發工資、補發稅款所屬月份等資訊準確。
4.點擊保存→【報送】,提示成功即可。
重要提醒:
1.補發所屬月份必須晚于離職日期所在月份。
2.建議同步將是否扣除減除費用選“否”(避免重復扣除5000元)。
第二步:綜合所得申報
1.返回首頁→【綜合所得申報】,按收入類型選擇“正常工資薪金所得”(補發工資/績效)或“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年終獎)。
2.錄入補發收入額,核對社保、專項附加扣除等資訊。
3.完成【申報表報送】及繳款。
相關問答:
問題1.申報完後,離職人員會一直顯示在名單裏嗎?
答:不會。申報完成後,可在【人員資訊採集】→【更多操作】→選擇【隱藏離職人員】,避免後續誤選。
問題2.為什麼“是否扣除減除費用”建議選“否”?
答:個人所得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每月5000元,該選項控制累計減除費用總額,不只是單月扣除額度。舉例:員工1-3月正常申報,累計減除費用15000元;4月補發工資,選“是”累計減除費用20000元,選“否”累計減除費用直接歸零。系統會按累計減除費用重新倒算全部累計稅款,補發工資場景會明顯提高本次應扣個稅;僅單獨發放離職補償時稅額波動較小。同時離職員工大概率已在新單位享受每月5000元扣除,本單位補發時選“否”,能防止重復扣除減除費用,降低員工次年匯算清繳補稅風險。
問題3.補發多月工資/年終獎,都按這個流程嗎?
答:是的。無論補發在職期間工資、季度獎、年終獎,統一按新流程操作,只需正確選擇“補發稅款所屬月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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