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閔行區分局稽查局
關於向上海葵香食品有限公司送達《稅務檢查通知書》的公告
閔稅稽公〔2018〕218號
上海葵香食品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局《稅務檢查通知書》(滬國稅閔稽檢通一〔2018〕259號、滬地稅閔稽檢通一〔2018〕259號) 。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滿三十日,即視為已送達。
特此公告。
上海市閔行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閔行區分局稽查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