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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報:2023年,中國仍將是外企重要投資國

發佈時間:2024-01-3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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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家跨國公司高管表示,2023年,中國仍將是重要投資目的地。有關專家表示,中國經濟韌性十足、市場規模優勢明顯、産業體系完善高效,是吸引外企投資中國的重要原因。與此同時,實打實的稅收優惠和持續優化的營商環境,既讓準備來華投資的外企動心,也讓已經來華投資的外企放心。

  商務部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22年1月~1月,全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1560.9億元人民幣,按可比口徑同比增長9.9%,引資規模超過2021年全年水準。蘇伊士環境集團、德國漢高集團和施耐德電氣等多家跨國公司的高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都表示,2023年,仍將中國視為重要投資目的地。

  有關專家表示,中國經濟韌性十足、市場規模優勢明顯、産業體系完善高效,是吸引外企投資中國的重要原因。與此同時,實打實的稅收優惠和持續優化的營商環境,既讓準備來華投資的外企動心,也讓已經來華投資的外企放心——要麼來華投資,要麼追加投資,還有的設立了研發中心。立信稅務師事務所合夥人顧春曉提醒外企,為了更好地享受中國稅收支援政策,外企在深耕中國市場的過程中,有必要加強對中國稅收政策的學習,抓住關鍵點,享足優惠。

  設立研發中心:依託硬核成果,享受諸多優惠

  2022年,飛利浦家電全球創新研發中心、日立解決方案技術服務中心、卡赫全球研發中心等紛紛簽約落戶中國。據上海市商務委統計,2022年上海新認定外資研發中心25家,截至目前累計設立外資研發中心531家。

  立信稅務師事務所合夥人顧春曉長期服務上海外企。據他分析,一直以來,我國十分重視保障外企國民待遇,確保外企同等享受助企惠企政策。在稅收方面,外資研發中心可以享受諸多優惠政策,比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採購符合條件的進口設備免稅等。顧春曉提醒,基於“還權還責于納稅人”的理念,我國部分稅收優惠由納稅人自行判定、自行享受,這就要求跨國公司在中國設立研發中心後,仔細研究中國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掌握政策適用要點,準確判斷自身研發行為是否符合享受優惠的條件,並留存相關證明材料,避免出現應享未享或誤享優惠的情況。

  2022年前11個月,我國高技術産業實際使用外資增長31.1%,其中高技術製造業增長58.8%,高技術服務業增長23.5%。不過,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些外企為了享受中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試圖通過虛列研發費用、偽造智慧財産權資訊等方式來滿足認定條件。對此,吉林財經大學中國大企業稅收研究所副所長吳東明認為,“偽高新”終會露出馬腳,只有依託硬核的研發成果,才能安安心心地享受優惠——這既是對內資企業的要求,也同樣是對外企的要求。他建議外企及外資研發中心,要結合技術先進程度、研發創新力度、研發管理水準等情況,嚴格對照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佔比、研發人員數量、研發費用佔比等關鍵指標,如實享受各項鼓勵創新研發的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副局長嚴濤告訴記者,作為知識密集型企業,不少研發中心會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吸引人才,一些外資研發中心還會涉及跨境股權激勵業務,相關稅務處理需要引起企業注意——外資醫藥研發中心A公司就曾遇到類似的問題。

  據了解,為鼓勵研發團隊,A公司向部分員工授予集團內境外上市公司B公司的股票。B公司在發放現金股利時,採用了境外集中結算並扣繳稅款的方式,但境外稅務機關並未給A公司獲得現金股利的員工開具完稅憑證。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居民個人申報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時,除另有規定外,應當提供境外徵稅主體出具的稅款所屬年度的完稅證明、稅收繳款書或者納稅記錄等納稅憑證,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納稅憑證,不予抵免。也就是説,如果A公司獲得現金股利的員工無法提供合規的納稅憑證,將面臨重復納稅的風險。經主管稅務機關提醒,A公司與B公司所在國稅務機關積極溝通,為相關員工開具了完稅證明,降低了員工的稅收成本,提高了股權激勵的有效性。

  在華利潤再投資:爭取遞延納稅,盤活流動資金

  最近,瑞士消費品包裝公司安姆科宣佈將廣東惠州基地升級為旗艦工廠;德國水泵系統供應商威樂集團在中國設立的第三家工廠擬於2023年初投産;德國光學器件製造企業蔡司集團在江蘇蘇州新設的研發生産基地正式奠基建設……這些外企在華建設新廠、擴大産能,以實際行動向中國市場投出“信任票”。

  為促進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穩定外商在華投資信心,我國對境外投資者實行再投資遞延納稅政策,即境外投資者將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得的利潤直接投資于境內非禁止類投資項目,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總部位於美國的康寧公司,就是再投資遞延納稅政策的受益者之一。

  據康寧亞洲區稅務總監王紅燕介紹,康寧公司是全球領先的環境科技産品供應商,于1999年在上海設立其全球第4家車輛催化轉化器載體生産企業——康寧(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關於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的通知》(財稅〔2018〕102號)發佈不久,康寧公司便開始籌備在安徽合肥投資新項目,其中部分境外股東的投資資金,為康寧(上海)有限公司分配的股利。在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的輔導下,康寧(上海)有限公司境外股東享受了再投資遞延納稅政策。此後幾年,康寧公司進一步增加在華投資。據企業財務部門統計,2018年以來,康寧(上海)有限公司境外股東累計享受再投資遞延納稅待遇的股息超過10億元。

  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副局長嚴濤建議外企,作為扣繳義務人,需要關注再投資遞延納稅政策的適用條件,比如資金來源、投資形式、投資領域等,準確判斷境外投資者能否享受該政策。如果分配利潤的外企沒有按照要求審核境外投資者提交的資料,導致不符合要求的境外投資者誤享遞延納稅政策,可能被追究應扣未扣稅款的責任,境外投資者則可能被追繳相應的稅款。

  近年來,境外投資者再投資情形愈發複雜多樣。比如,部分跨國公司採用“中國投”模式,在中國成立專門的投資公司,集中持有跨國企業在我國境內企業的股權,負責統籌在我國境內的投資事務;有些跨國公司則在集團總部設立資金池,統一管理集團所有資金,需要對外投資時再將相應部分轉出。德勤稅務合夥人朱桉提醒,在某些特殊的再投資情況下,境外投資者能否遞延納稅可能存在不確定性,企業在再投資過程中,一方面要做好相關資料的留存工作,以證明業務實質及合理性;另一方面應就相關情況與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充分溝通,以免引發稅務風險。

  開展關聯交易:遵循核心原則,合理分配利潤

  中國是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最重要的外貿夥伴,也是全球第二大吸收利用外資的國家,在全球産業鏈和供應鏈中的地位不斷提升,逐漸成為跨國公司佈局的中心市場。立信稅務師事務所合夥人顧春曉表示,從最初看重中國的成本優勢,到如今關注中國的供應鏈優勢和市場優勢,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選擇深耕中國市場。在此過程中,跨國公司需要重點關注關聯交易中潛在的轉讓定價風險。

  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公佈的一項關於外企的檢查結果,印證了這一觀點。據檢查,個別外企通過瞞報利潤、內部分攤費用、關聯交易等方式降低應納稅額,採用隱性或變相的股息分配、故意抬高或壓低轉讓價格、費用分攤等方式,達到避稅或逃稅目的。專業人士分析,這些問題反映出部分跨國公司在進行關聯交易安排時,沒有嚴格遵循獨立交易原則——江蘇常州某外企M公司就存在這樣的問題。

  據了解,M公司是跨國公司K集團在中國設立的生産研發基地,每年向K集團支付大額關聯勞務費用,並將這些費用全額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式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號,以下簡稱“6號公告”)明確,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關聯勞務交易,應當是受益性勞務交易,並且應該按照非關聯方在相同或者類似情形下的營業常規和公平成交價格進行定價。對於企業向其關聯方支付非受益性勞務的價款,稅務機關可以按照已稅前扣除的金額全額實施特別納稅調整。稅務機關在檢查交易合同和相關業務資料後發現,M公司與K集團的關聯勞務交易,主要是為了保障K集團的投資利益而實施的控制、管理和監督活動,部分費用不符合受益性勞務的要求。最終,M公司對其非受益性關聯勞務支出進行納稅調整,並補繳相應稅款。

  “除了關聯支出的合理性,利潤分配的合理性同樣需要引起跨國公司的關注。”吉林財經大學中國大企業稅收研究所副所長吳東明告訴記者,一些外企可能會將其在中國的生産線整體出售,進而産生較大的增值收益。而集團總部在分配利潤時,往往傾向於將溢價部分轉移至稅率較低或有稅收優惠的地方,以降低稅收負擔——這樣的安排存在較高的稅務風險。根據6號公告,稅務機關實施特別納稅調查時,會重點關注具有與低稅國家(地區)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利潤水準與其所承擔的功能風險不相匹配或者分享的收益與分攤的成本不相配比等特徵的企業。如果跨國公司沒有足夠的理由證明其利潤分配的合理性,很可能引發轉讓定價風險。

  結合國際國內實踐,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副局長嚴濤分析,儘管國際稅收規則不斷變化,但“獨立交易原則”仍是轉讓定價技術體系的核心原則。對於一些重大業務,可加強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聯繫,通過申請稅務輔導或談簽預約定價安排等方式,提前明確可能承擔的納稅義務,增強稅務處理的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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