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
鋻於呂靜淩自願提出提前退休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2026年7月24日決定:
自2026年7月24日起,免去呂靜淩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副科長職務,辦理退休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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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7月24日起,免去呂靜淩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副科長職務,辦理退休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普陀區稅務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