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時,是否必須要點擊“風險提示服務”按鈕?
納稅人在網上填報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後,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自願選擇風險提示服務,系統即對納稅人提交的申報表數據和資訊進行風險掃描,並在短時間內將風險提示資訊推送給納稅人;針對系統推送的風險提示資訊,由納稅人自願選擇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確定是否調整、修改、補充數據或資訊,也可以直接進入納稅申報程式;納稅人完成風險提示資訊修正後,可以再次選擇“風險提示服務”,查看是否已經處理風險提示問題,也可以直接進入納稅申報程式。
需要注意的是,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是在納稅人正式申報納稅前進行的,需要納稅人提前一天將本企業的財務報表,通過電子申報客戶端報送至稅務機關。納稅人之前已經完成以上資訊報送的,無需重復報送。
二、個人出租住房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財産租賃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財産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稅費的扣除次序為:
(一)財産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納稅義務人在出租財産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國家預算調節基金、教育費附加,可持完稅(繳款)憑證,從其財産租賃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産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除可依法減除規定費用和有關稅、費外,還准予扣除能夠提供有效、準確憑證,證明由納稅義務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産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四)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財産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三、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個人所得稅申報密碼是什麼?如何重置?
申報密碼是驗證扣繳單位辦稅授權的一種安全保障措施,只有擁有該扣繳單位申報密碼的人員,才能在客戶端中進行相關敏感資訊的操作(如申報表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下載等)。
申報密碼的首次發放和日後忘記重置,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可以通過個稅APP或者個稅WEB進行。同時,也提供到辦稅服務廳申請發放或重置功能,辦稅人員在得到企業授權後,可以到辦稅大廳申請發放或者重置。
四、在電子稅務局申報登錄提示用戶被鎖定
經查詢,納稅人驗證碼輸錯3次,24小時自動解鎖再進行登錄即可。
五、2019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文件出臺後,廢止了六項原按“其他所得”徵稅的政策規定,那麼如果以後取得該六項所得,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公告》對一些原按“其他所得”徵稅的政策予以廢止。具體包括:一是銀行部門以超過國家規定利率和保值貼補率支付給儲戶的攬儲獎金。二是以蔡冠深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基金會的基金利息頒發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獎金。三是保險公司支付給保期內未出險的人壽保險保戶的利息。四是個人因任職單位繳納有關保險費用而取得的無賠款優待收入。五是股民個人從證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續費返還收入。六是房地産公司因雙方協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向購房人支付的違約金。
七、納稅人申報之後稅控設備進行解鎖怎麼辦?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申報比對操作流程》(稅總發〔2017〕124號)第六條規定,
申報比對環節可以設置在事中或者事後,由省稅務機關根據申報管理需要進行確定。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徵管資訊系統或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比對,並根據比對結果分別採取以下處理流程:
(一)申報比對相符
申報比對相符後,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
(二)申報比對不相符
申報比對不相符的,向納稅人反饋比對不相符的內容,並按照下列流程進行處理:
1.申報比對不符的,除符合本項第2點情形外,暫不對其稅控設備進行解鎖,並將異常比對結果轉交申報異常處理崗。
2.納稅人僅因為相關資格尚未備案,造成比對不符的,應當對稅控設備進行解鎖。
3.異常比對結果經申報異常處理崗核實可以解除異常的,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核實後仍不能解除異常的,不得對稅控設備解鎖,由稅源管理部門繼續核實處理。
4.異常比對結果經稅源管理部門核實可以解除異常的,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核實後發現涉嫌虛開發票等嚴重涉稅違法行為,經稽查部門分析判斷認為需要稽查立案的,轉交稽查部門處理,經處理可以解除異常的,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
5.異常比對結果的處理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