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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的友情提示

發佈時間:2015-07-2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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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的規定,將啟用新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新申報表”),現將有關問題提示如下:

    一、新申報表啟用時間

    新申報表啟用時間為2015年7月份,既按季申報企業7月份申報所屬期二季度企業所得稅,按月申報企業7月份申報所屬期6月份企業所得稅採用新申報表。

    二、新申報表變化點

    新申報表新增三張附表,《附表1:不徵稅收入和稅基類減免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附表2: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附表3:減免所得稅額明細表》。企業的不徵稅收入、稅基類減免應納稅所得額、固定資産加速折舊和減免所得稅額在預繳申報時就能享受優惠或扣除,填報時需在附表內填寫明細數據,系統會自動將數據匯總後反映到申報表主表。

    與分局企業有關的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附表1》:

一、不徵稅收入

二、免稅收入

    1.國債利息收入

    2.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

    3.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5.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取得的免稅收入

……

三、減計收入(15+16+17+18)

    2.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利息、保費收入

    3.取得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

……

五、新産品、新工藝、新技術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注:支付殘疾人員工資加計扣除優惠尚未納入附表1。

    《附表2》:

二、其他行業研發設備

三、允許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資産

   (一)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研發儀器、設備

   (二)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産

    《附表3》: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二、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

四、其他專項優惠(7+8+9+30行)

   (二十三)其他1

 

    注:(二十三)其他1為執行財稅〔2009〕120號文件企業填報。

    企業的納稅調整事項(填報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如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金融企業準備金等,仍在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預繳時不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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