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和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屬於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應按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答:您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和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屬於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應按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