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0-07-20 14:45
留言標題: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流程
留言內容:如何將企業從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覆時間:2020-07-21 10:23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二條的規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表樣見附件),並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資訊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辦理。
(二)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資訊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以上回復內容僅供參考,涉及實際操作問題以主管稅務機關的判定為準。
感謝您的諮詢!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繫上海稅務12366或主管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