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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報稅

發佈時間:2020-09-0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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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0-09-02 16:43

  留言標題:個稅報稅

  留言內容:我是全日制大學生,之前實習取得的超過800每月就要交稅,財務説現在是5000才交了,説是有新的政策,想要諮詢一下。

 

  答覆時間:2020-09-03 10:08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解讀的規定:

  三、學生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預扣預繳方法進行了什麼完善調整

  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並預扣預繳稅款。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具體計算公式為: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在本單位開始實習月份起至本月的實習月份數計算。

  上述公式中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按照2018年第61號公告所附的《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執行。

  如,學生小張7月份在某公司實習取得勞務報酬3000元。扣繳單位在為其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採取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如採用該方法,那麼小張7月份勞務報酬扣除5000元減除費用後則無需預繳稅款,比預扣預繳方法完善調整前少預繳440元。如小張年內再無其他綜合所得,也就無需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感謝您的諮詢!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繫上海稅務12366或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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