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0-09-09 14:28
留言標題:虧損彌補
留言內容:我公司去年虧損100萬,公司今年想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如果今年盈利,能不能彌補去年虧損額。
答覆時間:2020-09-10 10:01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 】第一條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以上回復內容僅供參考,涉及實際操作問題以主管稅務機關的判定為準。
感謝您的諮詢!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繫上海稅務12366或主管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