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5-03-25 11:40
留言標題: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
留言內容:請問我在2024年年末入院,2025年年初出院,醫療費用跨年度應當如何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
答覆時間:2025-03-26 09:19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費用支出屬於是第二年的支出。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