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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開具流程

發佈時間:2025-05-06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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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時間:2025-05-06 10:29

  留言標題:《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開具流程

  留言內容:請問我公司是居民企業,應當如何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可以線上上辦理嗎?

 

  答覆時間:2025-05-06 13:38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第一步:登錄新電子稅局,點擊【我要辦稅】—【證明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開具】功能;

  第二步:進入《稅收居民證明》申請界面,選擇申請年度、對方國家(地區),申請人可以就其構成中國稅收居民的任一西曆年度開具《稅收居民證明》。

  (1)如果“對《稅收居民證明》樣式是否有特殊要求”選擇【是】,“證明領取方式”只能選擇【大廳領取】;

  (2)如果申請人需在《稅收居民證明》上備註其與境內/外分支機構、境內合夥企業的關係,則“需要在證明上備註與境內/外分支機構、境內合夥企業的關係”應勾選【是】,否則應勾選【否】。勾選【是】的,需要填寫分支機構及合夥企業資訊,申請人可選擇填寫境內分支機構、境外分支機構或合夥企業的資訊,填寫完資訊後,下方會顯示《稅收居民證明》上擬備註的資訊;

  (3)“證明申請目的”可選擇【享受協定待遇】或【非享受協定待遇】,若您選擇【享受協定待遇】點擊【新增】,需填寫對方納稅人名稱和擬適用協定名稱等資訊;若您選擇【非享受協定待遇】,需填寫【“非享受協定待遇”的備註資訊】(該備註供稅務機關審核使用,不會展示在最終出具的證明文本上);

  (4)“申請人基本資訊”欄目中,若您需要在《稅收居民證明》上顯示其英文名稱,則可以填寫“英文名稱”欄。填寫後《稅收居民證明》的“納稅人名稱”後擬顯示該英文名稱(姓名),英文名稱應當與申請人合法證明上的一致,若不需要顯示英文名稱,“英文名稱”欄應置空;

  (5)“註冊地國家(地區)”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還需填寫“依據實際管理機構認定的居民企業,認定文號”和“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

  (6)“證明領取方式”可選擇【電子領取】或【大廳領取】,選擇【電子領取】的,在稅務機關確認通過後,可在新電子稅局接收到《稅收居民證明》電子版;

  資訊填寫完成後,點擊【下一步】,如您核對所填寫的申請表內容無誤,點擊【確定】;

  第三步:上傳附報資料,有【必報】字樣的是必報的資料,資料應提交中文文本,相關資料原件為外文文本的,應當同時提供中文譯本。資料為複印件的,應當加蓋納稅人印章或簽字,上傳後點擊【提交】,完成申請;

  第四步:您可以通過【我要查詢】—【涉稅資訊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資訊查詢】查看辦理進度;

  第五步:領取證明

  (1)若您選擇電子領取,待稅務機關確認通過後,可在新電子稅局首頁【我的待辦】—【待簽收文書】中查看電子版《稅收居民證明》,也可以在【我要查詢】—【稅務文書電子送達查詢】—【稅務文書送達確認】或【我要查詢】—【涉稅資訊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資訊查詢】—【進度詳情】中查看並下載文書;

  (2)若您選擇大廳領取,您將在新電子稅局登錄後【我的提醒】收到開具結果提醒消息,請在稅務機關受理7個工作日後,攜帶受理通知書和《稅收居民證明》申請表(網上申請的可列印申請表截圖)前往主管稅務機關第一稅務所領取紙質證明。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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