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5-08-19
留言標題:增值稅小規模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徵優惠
留言內容:請問自然人和非企業性質單位是否適用增值稅小規模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徵優惠政策?
答覆時間:2025-08-20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9條、《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發佈)第3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43號)第4條等規定,自然人(即其他個人)、未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的非企業性質單位可以適用財稅〔2019〕13號文規定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徵優惠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發的落實文件中作出特殊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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