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5-11-19
留言標題:申請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信用級別要求
留言內容:請問我公司想申請期末留抵退稅,對公司的納稅信用級別有什麼具體的要求?
答覆時間:2025-11-25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7號)二、適用本公告政策的納稅人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納稅繳費信用級別為A級或者B級。
(二)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三)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政策,本公告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徵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20號)規定:“三、納稅人適用7號公告規定的留抵退稅政策,有納稅繳費信用級別條件要求的,以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提交《退(抵)稅申請表》時的納稅繳費信用級別確定。
十四、本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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