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日期:2021-12-20
信件標題: 合法經營企業購買發票問題(局長信箱)
信件內容:本人反映,我公司最高持有250份發票,實際操作卻變成了每月至多購買250份發票,開具至第251份發票需要下個月才能購買。 本人認為,發票最高持有數量應實事求是,只要企業低於這個數量就有權利購買發票,不應以任何理由限制企業購買發票。本人要求,改變限制企業購買發票的默認做法,只要企業合法納稅,一旦開具的發票接近告罄,就可以合法地在限額內購買發票,不應該受任何限制。
發佈日期:2021-12-30
回復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嘉定區稅務局
回復內容:分類處理告知書黃*同志: 您來信反映的事項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的法定程式辦理。根據《信訪條例》和國家信訪局《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的規定,本機關將按照相關法定程式處理您反映的事項。您可以登錄http://xfb.sh.gov.cn查詢具體辦理情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