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5-12-04
留言標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確認
留言內容:請問我在完成2026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時,需要不再享受的項目應當如何操作?
答覆內容:2025-12-09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
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發佈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 (試行)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7號)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第九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將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一併報送至主管稅務機關。
二、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一)進入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點擊【2026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啦】—【去確認】進入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確認界面,也可直接點擊首頁—重點服務推薦—【我要填報】或【填報】,進入專項附加扣除功能頁面;
(二)進入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確認界面後,點擊【一鍵帶入】;
(三)依據提示“將帶入2025年度資訊,請確認是否繼續?”,確認後點擊【確定】;
(四)進入待確認扣除資訊界面,點擊【可確認】核對資訊;
(五)如您確認某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于2026年度不再享受,需要刪除對應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確認界面,點擊【刪除】—【確定】,其他2026年度繼續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則在確認後再點擊【一鍵確認】完成資訊提交。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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