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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饋結果:關於《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關於本市車輛車船稅代收代繳有關具體事項的公告》的公眾參與情況反饋

發佈時間:2021-09-3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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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眾參與的形式和時間:

  2021年6月22日-7月22日,在“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網站進行公示;

  (二)公眾參與的範圍:社會公眾。

  (三)公眾意見的主要觀點:

  1.有市民提出: 如遇國定假日,建議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和滯納金時間在月份終了後20日至25日。

  2. 有市民提出:表格填寫過於複雜。

  (四)公眾意見的採納情況:

  根據市民意見,公告完善了“各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後於月份終了後15日內(節假日順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和滯納金”的表述。

  (五)採納或者不予採納的具體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公告採納了各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後於月份終了後15日內(節假日順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和滯納金的意見建議。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簡並稅費申報推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圍繞服務市場主體,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自2021年6月1日起,本市全面推行財産和行為稅合併申報。通過精簡申報表單,簡化辦稅資料,優化系統功能,進一步減輕辦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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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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