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納稅服務規範要求,自2016年7月8日起,您至辦稅服務廳辦理通用機打發票驗舊時,除了攜帶《發票領用簿》、已開具發票存根聯外,還需要攜帶事先按照標準格式準備好的電子數據,報送申請驗舊發票的開具情況。您可至黃浦區局稅務局子網站下載《通用機打票驗舊電子數據模板》(見附件一),根據填表説明填寫完整後拷至U盤,並同時攜帶U盤至辦稅服務廳辦理通用機打發票驗舊事宜。
為了便捷您的操作,建議您登錄上海稅務網,使用網上辦稅服務廳進行發票驗舊,具體操作手冊見附件二。
感謝您的配合。
黃浦區稅務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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