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2017年4月28日,電子申報系統的“風險提示服務”和“匯算清繳更正申報”功能已上線,並且對兩項功能進行融合,可以對4月28日已申報的企業補充提供風險提示服務,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進行“風險提示服務”。已申報的納稅人,可在5月31日前,通過電子申報系統進行匯算清繳更正申報時,在發送更正申報數據前,可以選擇進行“風險提示服務”。具體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尊敬的納稅人:
2017年4月28日,電子申報系統的“風險提示服務”和“匯算清繳更正申報”功能已上線,並且對兩項功能進行融合,可以對4月28日已申報的企業補充提供風險提示服務,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進行“風險提示服務”。已申報的納稅人,可在5月31日前,通過電子申報系統進行匯算清繳更正申報時,在發送更正申報數據前,可以選擇進行“風險提示服務”。具體操作手冊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