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科、納稅服務科、組織人事科、機關黨委(黨建工作科)、第五稅務所、第六稅務所、第七稅務所、第九稅務所、第十稅務所、第十二稅務所、第十五稅務所、第二十稅務所、第二十一稅務所:
經區局黨委2021年11月12日討論,決定:
李平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科副科長;
朱正前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五稅務所副所長;
浦文玲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六稅務所副所長;
吳雪琴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七稅務所副所長;
顏毅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九稅務所副所長;
姜高捷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十稅務所副所長;
楊寧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十五稅務所副所長;
宋文曄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二十稅務所副所長。
茅偉傑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二十一稅務所副所長。
免去吳雪琴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納稅服務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顏毅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組織人事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浦文玲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機關黨委(黨建工作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楊寧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五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姜高捷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七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茅偉傑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十二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朱正前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十五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李平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二十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宋文曄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第二十一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閔行區稅務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