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區稅務局,第十六、四十二稅務所:
鋻於馬潔等同志已達退休年齡,根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第十四條之規定,決定:
免去馬潔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保稅區稅務局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何春麗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第十六稅務所所長職務;
免去方華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第四十二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以上同志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
2019年6月28日
鋻於馬潔等同志已達退休年齡,根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第十四條之規定,決定:
免去馬潔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保稅區稅務局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何春麗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第十六稅務所所長職務;
免去方華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第四十二稅務所副所長職務。
以上同志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
2019年6月28日